(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制度尚待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与公司业绩、股东回报、个人绩效、市值表现、行业地位及可持续发展相挂钩的原则。执行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包含即期和递延奖励。非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和出勤补贴制度,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总额由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业绩、ESG绩效、安全环保、风险事件、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拟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结合个人考核结果核定。若公司发生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或董事、高管被处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有权减少、暂停发放或追回已发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