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待提交股东会审议))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职责,确保其独立履职。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条件及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并需满足法律、会计或经济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等要求。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7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重大利益冲突、发表独立意见,并享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设立首席独立董事,负责协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还规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