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告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考核与奖惩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职责。公司须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相关人员应予以支持。董事会秘书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任职资格,不得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需说明原因并允许提交陈述报告。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