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将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程序及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适用豁免相关规定。交易有助于公司聚焦免税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