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章程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内容。明确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独立董事,规定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章程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