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该规则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权限、授权、会议制度、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对外担保、财务资助、重大交易等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召集。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