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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股份: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所涉法律事项的回复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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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资产及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所涉法律事项的回复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就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陆岭山溪现金收购安徽亦高光电99%股权相关事项,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中涉及的业绩承诺、股份质押安排及交叉持股风险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说明饶亦然等7名交易对方承诺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2.4亿元,其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5%上市公司股份将质押给陆岭山溪作为履约担保。该质押安排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质权行使导致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例外情形,不构成违规交叉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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