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该类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相关主体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