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珠海投捷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且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