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相关事项需经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