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交科: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若得票相同影响当选人数,则重新选举。经三轮选举仍未达规定人数时,原任董事不得离任,董事会须重新提名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