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月稻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與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該細則依據《公司法》《香港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確提名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機構,對董事會負責。提名委員會由至少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成員,委員會主席由董事長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評估董事會規模與構成、制定企業管治政策、審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資格、提出委任建議、審查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制定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定期檢討。委員會需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也可召開臨時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應協助董事會進行績效評估,並在年度股東大會上由主席或指定委員出席回答股東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