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原独立非执行董事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任期已于2025年10月15日届满六年,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提名王智瑶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但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证明。该提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