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多项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普通股4,500股,总金额683,340.00港元,成交价介乎151.7000至151.9000港元;就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股份,买入普通股214股及220股,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同时,因客户驱动的买卖盘平仓及产生Delta 1产品,共卖出Delta 1产品4,500份,总金额684,227.2194港元,成交价介乎152.0478至152.0952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