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于2025年11月6日进行了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包括订立衍生工具合约,涉及参照证券数目3,800,参考价为每股152.0478港元,已支付总额577,781.4994港元,交易后数额为260,755。同时进行了多笔清结衍生工具合约操作,分别涉及参照证券数目300、300和100,参考价介于152.0603至152.0952港元之间,对应已收取总金额分别为45,618.0999港元、45,618.0999港元和15,209.5212港元。另有两笔交易为行使衍生工具所附权利,涉及参照证券数目分别为214和220,参考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已收取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