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 - 提供按揭贷款)
于2025年11月7日,鋑联控股有限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骏联信贷与借款人欢欢有限公司、按揭人及担保人江浩先生订立按揭贷款协议,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额为港币8,500,000元的贷款,实际年利率10%,还款期为十二个月,贷款须分十二笔连续每月偿还利息,并于到期日偿还本金。贷款提取日期为2025年11月7日,到期日为2026年11月7日。借款人可提前偿还贷款,若在第四期还款日前提前偿还,需支付相当于提前还款额2%的费用。逾期款项按年利率15%计息。贷款以位于香港上环的一项住宅物业作为第一法定按揭,物业估值约为港币17,000,000元。本次交易构成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符合上市规则第14章要求。董事认为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