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股东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A股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本次增持计划自2025年4月22日起6个月内实施,计划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21日,鞍山钢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40,753,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增持金额约为100,055,840.92元(不包含佣金及交易税费),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鞍山钢铁持有公司5,016,111,529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54%;增持完成后,持有公司5,056,865,067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3.97%。
本次增持基于对鞍钢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增持资金来源为鞍山钢铁自有资金,并获得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提供的不超过1.8亿元增持专项贷款支持。
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增持人具备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可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