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规范公司治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准则,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不得损害投资者权益。董事、高管需提交《声明及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准确。禁止内幕交易、泄露秘密、违规担保、挪用资金等行为。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职,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意见,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并提交述职报告。董事长应保障董事会正常运行,不得越权决策。相关人员离职后仍负保密义务。本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