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重大科研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监督科技创新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任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可采用举手、投票或通讯方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董事会审议或备案。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本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