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以非包销基准按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每持有一(1)股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
维亮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12)建议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向于记录日期营业时间结束时每持有一股股份的合资格股东发行三股供股股份,认購價为每股0.1港元,最多发行311,040,000股,筹集约31,100,000港元(扣除开支前),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29,080,000港元。
供股须待股东特别大会批准、联交所批准供股股份上市及买卖等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供股按非包销基准进行,未获认购的供股股份将通过配售代理宏智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尽力配售予独立承配人,利益归不行動股東及除外股東所有。若配售未完成,供股规模将相应缩减。
所得款项净额拟用于:约17,000,000港元偿还贷款及贸易应付款项;约9,170,000港元支持即将开展的项目及购新厂房设备;约2,910,000港元作为一般营运资金。
由于已发行股份将增加超过50%,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0.29(1)条,供股需经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董事会认为供股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提供意见。
合资格股东须于2025年11月19日或之前完成股份过户登记。记录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暂停股份过户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预期章程文件将于2025年11月27日寄发,供股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8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