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连交易 - 招商证券承销第三批及第五批票据)
北京能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5年8月29日與招商證券及其他承銷商訂立承銷協議,委聘其作為主承銷商,承銷本公司已發行或將發行的票據。根據協議,具體條款於每批票據發出通知後另行協定。
2025年9月10日及10月17日,本公司分別向招商證券發出通知,委聘其擔任第三批及第五批票據的主承銷商。第三批票據本金總額為人民幣10億元,年期2+N年,承銷承諾為100%,承銷費為人民幣160萬元,無牽頭費。第五批票據本金總額為人民幣15億元,年期2+N年,承銷承諾為人民幣10.5億元(佔70%),承銷費用總計人民幣166萬元,包含承銷費及牽頭費。兩批票據的主承銷商及簿記管理人均為招商證券。
招商證券為本公司主要股東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之聯繫人,構成本公司關連人士,相關交易構成關連交易。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該等交易於12個月內訂立,需合併計算。合併後各適用百分比率(利潤比例除外)超過0.1%但低於5%,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通函及獨立股東批准要求。
董事會認為,招商證券為行業領先證券公司,交易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符合本集團及股東整體利益。執行董事盧振威因與招商證券控股公司存在董事關係,已就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其他主承銷商均為獨立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