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职责,确保公司合规运作。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需具备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情形、被证监会或交易所限制任职、近三年受处罚或谴责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应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相关资料,变更时亦需更新。解聘须有充分理由,并报告交易所。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会议筹备、保密等工作,协助资本运作,有权查阅公司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本细则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