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份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7日届满,相应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人,可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
根据《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A股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60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总数的34%。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2月8日。
公司未发生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未按规定分红等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或不得担任董监高等情形。公司层面业绩方面,以2019年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52.68%,净资产收益率复合增长率为20.14%,均高于考核目标;资产负债率59.66%,低于65%的目标值。33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绩效考核均为B级及以上。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必要授权并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将在办理完毕申请手续后,于上市流通前另行发布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