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收购一间非全资附属公司30%股权之主要及关连交易)
信懇智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967)於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交易時段後)與賣方陳文勝先生訂立買賣協議,收購目標公司重慶信懇科技有限公司30%股權(即銷售股份),總代價為人民幣40百萬元。買方為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深圳信懇智能電子有限公司。完成後,本公司將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其財務業績將繼續綜合入賬至本集團財務報表。
代價以人民幣40百萬元計,乃經雙方公平磋商並參考目標公司業務前景及獨立估值師瑋鉑顧問有限公司以市場法編製的初步估值(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目標公司30%股權估值約人民幣40.27百萬元)釐定,以本集團內部資源撥付。
買賣協議須待多項先決條件達成或獲豁免後方可完成,包括賣方及目標公司陳述與保證真實、取得必要批准、無法律禁止、目標公司維持正常營運等。買方可豁免部分條件(惟特定條件除外)。若先決條件未於最後截止日期(買賣協議日期起60日內或另行協定)達成,買方有權終止協議。
目標公司主要從事表面貼裝技術加工服務,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錄得收益約人民幣86.6百萬元、稅後淨溢利約人民幣16.5百萬元,淨溢利率約19.1%。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未經審核資產淨值約人民幣49.3百萬元。
董事會認為收購可提升管理靈活性、強化財務表現及實現統一管理,符合公司與股東整體利益。由於適用百分比率超過25%但低於100%,收購構成主要交易及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申報、公告、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但獲豁免提供獨立財務意見及獨立股東批准。股東特別大會將召開以批准交易,通函預計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