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10月17日结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品种一为3+N年期,实际发行规模8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10%,认购倍数为5.14倍,债券简称为“25HPI7YK”,代码为243956.SH。品种二为5+N年期,实际发行规模12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32%,认购倍数为3.19倍,债券简称为“25HPI8YK”,代码为243957.SH。
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情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获配1.40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获配2.70亿元。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行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情况,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情况,亦无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本次债券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1335号)。发行人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