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公告核心内容摘要如下:
本次股东特别大会将就首钢控股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进行表决。会议分为两个主要议程:一是关于选举董事的决议,包括提名及批准任命新任董事;二是审议并批准公司若干重大事项。
股东需注意,持有股份的登记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只有在此日期前完成股权登记的股东方有权参与投票。大会召开时间为当日上午10时正,地点位于香港某指定场所,并提供线上参会方式,股东可通过访问 https://voting.vistra.com 进行电子投票。
董事会提名为新任董事候选人包括来自内部管理层及独立第三方的专业人士。所有候选人均已提交完整履历资料,并符合上市规则下的独立性要求及相关资格条件。
此外,公司将实施一系列治理结构调整措施,旨在提升运营效率与透明度。其中包括优化决策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具体安排。
股东应仔细阅读随附文件中关于各项决议案的详细说明,特别是涉及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部分。如有疑问,可联系公司秘书处获取进一步信息。
为确保表决有效性,建议股东尽早完成投票程序。未按时参与投票或未完整填写选票可能导致表决无效。代理投票授权书须于大会召开前48小时送达指定地址方可生效。
本次大会所有决议案均需获得出席会议并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会议结果将在会后及时公告,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