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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业集团(01129.HK):自愿公告有关可能进行的收购事项的谅解备忘录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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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愿公告有关可能进行的收购事项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29)于2025年9月26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与卖方A(张志壠)、卖方B(李雪颖)订立谅解备忘录A,拟收购目标有限合伙——浙江自贸区善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同时与卖方C——北京康运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订立谅解备忘录B,拟收购目标公司——北京随身保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1%股权。

两项谅解备忘录不具法律约束力,仅为初步意向。可能进行的收购事项须待签订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且未必一定落实。若落实,或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须予公布交易,公司将适时遵守相关规定并发布公告。

目标有限合伙主要从事市场推广及信息科技服务,由卖方A和卖方B分别持有60%及40%。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设计开发、软件应用服务、培训课程及新媒体定制营销服务,由目标有限合伙、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及卖方C分别持有50%、约28.6%及约21.4%。

公司将于签署备忘录后委聘独立专业机构对目标有限合伙及目标公司进行尽职审查。收购代价将参考尽职审查结果、财务状况、业务前景及盈利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谅解备忘录有效期为12个月,若期内未达成正式协议,则自动终止。

董事会认为,此次潜在收购有助于集团拓展信息科技业务,实现收益来源多元化,推动业务转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股东及投资者买卖股份时应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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