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未能遵守上市规则)
朗詩綠色管理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6)董事局宣佈,由於李煥彬先生有意將更多時間用於其他個人事務,其已辭任非執行董事職務,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生效。李煥彬先生確認,其與董事局之間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董事局對李煥彬先生於任職期間對本公司作出的寶貴貢獻及支持表示衷心感謝。
於李煥彬先生辭任後,董事局僅由一名執行董事張晨龍先生組成。因此,本公司未能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10(1)、3.10(2)、3.10A、3.21、3.25、3.27A及13.92(2)條之規定。此外,根據本公司公司細則第83(1)條,董事人數不可少於兩名,現狀亦構成對該條文的違反。
董事局將盡最大努力,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物色合適人選,以填補董事局的臨時空缺。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一名執行董事張晨龍先生組成。
承董事局命
朗詩綠色管理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張晨龍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