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茲提述亞洲果業控股有限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五日的公告。除另有訂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載列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等公告所述,載有(其中包括)(i) 新框架協議、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建議年度上限的進一步詳情;(ii) 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當中載有其就新框架協議、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建議年度上限的推薦建議;(iii) 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的意見函件,當中載有其就新框架協議、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及建議年度上限的推薦建議;(iv) 股東特別大會通告;及 (v) 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相關事宜的通函,原預期將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由於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敲定載入通函的資料,本公司預期通函之寄發日期將延遲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日或之前。
承董事會命
亞洲果業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李梓瑩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一名執行董事李梓瑩女士(主席);一名非執行董事James Francis Bittl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劉銳強先生、王天石先生及莊燦斌先生。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