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外担保管理,规范担保行为,控制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对外担保包括借款担保、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涵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受理,被担保人需提前30或4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财务部进行资信调查与风险评估后,报总经理审批,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批准担保事项;涉及净资产超50%、总资产超30%、资产负债率超70%、对关联方担保等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批。
公司不得为非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境外投资者提供担保,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外汇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需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
财务部负责担保日常管理,持续跟踪被担保人财务与经营状况,督促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担保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须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包括被担保人逾期未还款或出现破产等重大情况。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发表专项意见。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