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总经理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者自动丧失资格,缺额按相关规定补足。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与审核,并就董事提名或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应在决议中记载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应尊重其建议。
第四章 选任程序
提名委员会研究董事、总经理的当选条件、选任程序及任期,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选任程序包括需求研究、人选搜寻、背景资料收集、征询被提名人意愿、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推进。委员会须对被提名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第五章 委员会会议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委员须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