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二〇二五年九月)
第一章 总则
为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完善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并实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离职自动丧失资格,缺额依规补足。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董事及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董事薪酬须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委员会每年对公司董事及高管薪酬决策程序、依据合理性及披露一致性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
第四章 考评程序
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职责分工、业绩完成情况等资料。董事及高管进行述职和自我评价,委员会依标准开展绩效评价,提出薪酬数额与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
第五章 委员会会议
会议应提前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会议须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委员签字确认,保存不少于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