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组成变动)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611)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起,執行董事張麗女士獲委任為公司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
本次變動後,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由四名成員組成,分別為余俊傑(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主席)、張麗女士、葉偉明先生及林家禮博士 BBS JP。
是次組成變動乃因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修訂而作出,有關修訂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
董事會認為,實施相關變動有助加強董事會的效能及多元性,並進一步提升公司良好企業管治常規的整體水平。
董事會歡迎張麗女士加入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非執行董事李林先生(主席)及杜均先生;執行董事翁曉奇先生(首席執行官)及張麗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余俊傑先生、葉偉明先生及林家禮博士 BBS JP。
承董事會命
新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翁曉奇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