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新琪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573)宣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07A條及公司章程細則,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股東發佈日後的公司通訊,並僅應要求提供印刷本。
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如涉及股東權利行使的文件)將透過電子郵件個別發送。若本公司未獲取有效電郵地址,將以印刷本形式寄發,並附表格供股東提供有效電郵地址以便日後電子傳送。
其他公司通訊將於本公司網站(www.newtrend-group.com)及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發佈,不會另行通知登載情況,股東需自行查閱。
股東可透過掃描二維碼填寫線上表格(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4日)提交電郵地址;或於任何時間向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發出書面通知,或電郵至2573-ecom@vistra.com提供電郵地址。股東須確保所提供電郵地址有效。
未能接收或瀏覽網站內容的股東,可透過書面請求或電郵至上述地址,免費索取日後公司通訊及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詳情可參閱本公司網站。如有查詢,可於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公眾假期除外)致電(852) 2980 1333或電郵至2573-ecom@vistra.com聯絡股份過戶登記處。
代表董事會
新琪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王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