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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01071.HK):(经修订)二零二五年度中期股息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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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经修订)二零二五年度中期股息)

发行人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071

公告标题:(经修订)二零二五年度中期股息
公告日期:2025年9月26日
公告状态:更新公告
更新理由:更新汇率

股息类型:中期(半年期)
股息性质:普通股息
财政年末:2025年12月31日
宣派股息的报告期末:2025年6月30日
宣派股息:每股0.09 RMB
股东批准日期:2025年9月25日

派息金额及公司预设派发货币:每股0.09841 HKD
汇率:1 RMB : 1.09345 HKD

除净日:2025年10月2日
为符合获取股息分派而递交股份过户文件之最后时限:2025年10月3日 16: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期:2025年10月4日至2025年10月8日
记录日期:2025年10月8日
股息派发日:2025年12月31日
股份过户登记处及其地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1712-1716号铺,合和中心17楼,皇后大道东183号,湾仔,香港

代扣所得税信息:
- 非居民企业(非中国内地登记地址):税率10%,以非个人股东名义登记的H股股份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持有。
- 沪股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税率10%,公司代扣申报;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税收协定待遇退税。
- 内地个人投资者及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H股:税率20%,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外籍个人股东:全额派发股息;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税,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发行人所发行上市权证/可转换债券:不适用
其他信息:不适用

发行人董事:刘雷(董事长、执行董事)、李泉城(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朱鹏(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赵伟(非执行董事)、曾庆华(非执行董事)、曹敏(非执行董事)、王晓渤(非执行董事)、李国明(执行董事)、丰镇平(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跃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沈翎(独立非执行董事)、黄克孟(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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