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透過協議安排進行私有化
就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的交易披露
執行人員接獲依據香港《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作出的證券交易披露,涉及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於2025年9月25日進行的三項衍生工具交易,均屬「客戶主動利便客戶」性質。
第一項交易為利便客戶賣出,涉及15,300份衍生工具,參照證券為新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產品類別為其他類別產品,到期日為2026年1月30日,參考價為每股$63.7500,已支付總金額為$975,375.0000,交易後數額為0。
第二項交易為利便客戶買入,涉及4,800份衍生工具,產品類別同為其他類別產品,到期日為2027年2月10日,參考價為每股$64.3781,已收取總金額為$309,015.0000,交易後數額為0。
第三項交易亦為利便客戶買入,涉及14,300份衍生工具,產品類別相同,到期日為2026年1月30日,參考價為每股$64.2493,已收取總金額為$918,765.0000,交易後數額為0。
所有交易均為代表客戶執行,並非為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本身帳戶進行。該公司為與要約人有關連的第(5)類別聯繫人,最終由摩根士丹利擁有。
上述披露乃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規則22之規定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