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内离职则自动丧失资格。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委员有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