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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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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8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出现董事人数不足6人、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等情形时应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明确了会议通知、召开程序、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要求。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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