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旨在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稳定股东回报机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期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35%。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等条件。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根据经营情况实施中期分红。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确定: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不低于20%。重大资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支出达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30%以上。规划经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