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华瓷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报告期内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67.20%、62.84%、71.06%和65.27%,客户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境外收入具有可持续性与真实性,客户集中度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重大依赖。国际贸易形势及下游行业变化对公司经营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新增短期借款9,000万元,用于越南生产基地项目。预付款项、存货规模合理,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7亿元用于越南项目,已履行相关备案程序,项目具备可行性。前次募投项目部分变更或终止,均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