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等证券募集的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应按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未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不得改变。公司须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专户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挪作他用。募集资金使用须履行审批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质押、委托贷款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募投项目变更、超募资金使用、节余资金处理等均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应定期核查并出具报告。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