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职工人数达三百人以上时应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聘任高管等职权。交易事项达到一定标准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除责任。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