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三年,可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主要职责包括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技术引进及ESG等重大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