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6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67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60日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信达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