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长城汽车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54,4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21,000股,合计1,075,400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12.86元/股,预留授予为12.29元/股,均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1人。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债权人公告,未有债权人申报债权。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回购注销申请,预计于2025年9月16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