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明华))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明华声明,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服务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财务管理全职经验,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