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稿)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会议期间,董事和高管应接受股东质询,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参与表决。规则还明确了累积投票制、表决权行使、会议记录保存等细节,确保股东会顺利进行。此外,规则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进行了规定,确保股东会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