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适用于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募集资金应严格用于承诺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应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监管协议内容涵盖资金存放、支取通知、查询权限等条款。
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及时公告。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但需经过严格审批流程。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每年需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接受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独立董事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