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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 新华锦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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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华锦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与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签订《还款协议》及《质押担保合同》,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将享有的对青岛啤酒的66,5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并已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司具有该应收账款的优先受偿权。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资金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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