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关于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5-04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一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已与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签订《还款协议》及《质押担保合同》,新华锦集团、鲁锦集团将享有的对青岛啤酒的66,5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并已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司具有该应收账款的优先受偿权。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加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快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收进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资金收回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