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沪士电子(泰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签署《保证合同》,担保主债权本金人民币4.2亿元及利息等。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用于沪士泰国筹措资金、开展业务。公司2025年4月28日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16.88%,无逾期担保、诉讼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情形。
